陈丕显(1916年3月20日—1995年8月23日),汉族。1916年3月20日生于福建省上杭县南阳官余一个农民家庭,曾用名陈家煜,化名阿丕。
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,1931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。曾任乡儿童大队大队长,上杭县苏维埃政府宣传队分队长,中共长汀县委区、县儿童局书记,共青团长汀县委巡视员,共青团福建省委少先队训练部部长、儿童局书记。1934年任共青团中央分局委员兼儿童局书记。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,在赣粤边地区参加了三年游击战争。曾任共青团闽赣边太宁地区中心县委书记、青年团赣南省委书记。
抗日战争爆发后,1937年底,任中共中央东南分局(后改称东南局)青年部部长、青委书记。1940年到苏中抗日根据地,1941年3月任苏中区党委副书记,1945年4月任区党委书记兼新四军苏中军区政委。
1947年任华东野战军第七纵队政委、中共中央华中分局委员兼组织部副部长、华中南线后勤司令部政委、中共华中工委书记。1948年3月兼任华东野战军第四兵团(又称苏北兵团)政委、苏北军区政委。1949年4月任苏南军区政委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苏南区党委书记兼苏南军区政委。1952年任中共上海市委第四书记,1954年任第二书记,1956年起任市委书记、第一书记兼上海警备区第一政委。1960年后,任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、上海市政协主席。“文化大革命”时期被江青、张春桥等打击下台。1975年10月任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,1977年2月任中共云南省委书记、省革委会副主任,7月任湖北省委第二书记、省革委会第一副主任,1978年8月起,任中共湖北省委第一书记、省革委会主任、武汉军区政委、湖北省军区第一政委,1980年兼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。
中共第八届候补中共委员,第十一、十二届中央委员,第十二届中央书记处书记。1983年兼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,同年任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,负责全国警察、治安、司法、情报工作,1985年俞强声事件后被撤职,其职务由乔石接替。1987年11月当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。著有回忆录《赣南三年游击战争》、《苏中解放区十年》。
1995年8月23日逝世,享年89岁。